合同协议 > 合同格式 > 采购合同 > 设备采购合同.doc

设备采购合同

[ 字体: ] [ 手机版 ] [ 全文18981 字 ] [ 时间:1970-01-01 08:00:00 ]

关于设备采购合同模板集合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采购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设备采购合同 篇1

  电梯设备订货安装调试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日 期: 20xx年09月05日

  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

  合同号:

  甲方(采 购人): 公司签定地点:乙方(供应商):电梯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一、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

  电梯安装服务有限公司

  二、 设备价付款方式及收款帐户

  2.1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设备总价的20%(第一期

  款),计人民币(大写): 作为合同定金,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帐户。若合同履行,则定金抵作本合同的货款。

  2.2 甲方应在本合同交货期20个工作日前将本合同设备总价的80%(第二期款),计人民币

  (大写):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帐户,乙方收到该款后按期予以发货。

  收款帐户:公司全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安装价付款方式及收款帐户

  2.3甲方应在安装进场前5个工作日内将安装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大写):整(¥ 直

  接汇入本合同乙方指定帐户,乙方收到该款项后作好进场安装工作的计划,否则安装工作另

  行安排。

  2.4在电(扶)梯设备安装完毕、调试验收合格后取得电梯使用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

  安装合同总金额50%,即人民币(大写): 直接汇入本合同乙方指定帐户。

  收款帐户:

  公司全称: 电梯安装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 帐号: 368 982

  2.5所有款项必须直接汇入本合同乙方指定帐户,甲方不得付给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任何第三方,否则视为甲方未履行付款义务。

  三、 交货和收货

  3.1 交货期: 按标书要求

  3.2 交货方式: 运输及费用结算方式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由乙方单位负责委托承运单位运输,运费含在合同中。 接货地址: 甲方指定地点 联系人: 1

  四、收货查验

  4.1 甲方在收到货物当日应根据货单清点箱数,查验缺损情况,并在运输单据上签署到货意

  见。若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清点货物和查验缺损情况的,则以电(扶)梯设备到货之日起第3天视为乙方已向甲方交付了符合合同约定的电(扶)梯设备。

  4.2 甲方收货后安装进场前应妥善保管电梯部件。正常安装期间的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 4.3 开箱查验:

  甲方应会同乙方人员根据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书和随机文件技术规定的数量和质量标

  准验收(产品合格证书是认定原产地的最终依据),如发现缺损件,经乙方核对无误后补齐缺损件。甲方逾期提出异议或自行开箱的,视为所交产品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规定。

  五、产品质量保证

  5.1 乙方电梯根据“GB/T-21739 20xx”家用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进行制造与安装。 5.2 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电(扶)梯设备规格型号向甲方提供全新的电(扶)梯设备。

  六、电(扶)梯设备安装施工期限

  6.1 本合同预计施工周期为

  6.2 当电(扶)梯设备到达安装地点,甲、乙双方联合检查并确定土建和工地状况,具备安装

  条件后,由甲、乙双方协商并书面约定一个安装工期(包括开工、完工日期),以便相互配合,如期完工。

  七、电梯安装相关的工作责任和费用

  7.1甲方责任和费用

  7.1.1在开工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进行安装前勘查并配合乙方勘查工作。

  7.1.2如电梯进场安装后,因甲方原因发生停工,则停工期间的保管责任由甲方承担。 7.1.3 甲方在安装施工现场提供足够面积的,有防盗措施和风雨保护措施要求的工具室,以及工具室的照明电源。

  7.1.4 甲方负责提供符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土建图纸和标准的电梯井道,负责井道的土建工程,包括按钮箱孔、厅外指层灯箱孔,厅外报站钟孔的预留,机房至值班室对讲线路预埋;牛腿、机房曳引机座、控制柜座、缓冲器座的混凝土灌注,并通知乙方及时约定检查日期,检查后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的,甲方应在双方约定好的时间内完成。

  7.1.5 提供符合乙方土建布置图规定的机房、井道、底坑,提供各楼层地面水平装饰基准线,墙面装饰基准线,清除施工现场积水和杂物。

  7.1.6 机房内每台电梯设备上方至少有一个吊钩或起重梁(应有清楚的承载标示),其承载力和位置应符合布置图的要求;并提供符合电梯规格要求的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三相五线制),在安装开工前,电源应提供到电梯机房电源箱附件。若有错位应及时修改。

  7.1.7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并负责支付相关的费用。 7.1.8 负责安装完工后土建部分的回填和装修工作。

  7.1.9 负责提供电梯设备吊装场地和吊装点。在安装地点的首层或货车到达层内,有电梯保管场地,该场地应设置在能确保电梯导轨(5米长)搬去侯梯厅通路的地方;提供安装期间工具间及仓储间。

  7.1.10 负责安装施工期间所需的水泥、沙石与水、电消耗。

  7.1.11 负责对讲至消控中心或值班室线的费用和轿厢内电话机。

  7.1.12 电梯底坑、井道、土建预留门洞、机房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井道土建布置图制作,若存在不符合安装要求的地方由甲方在货到前通知土建负责整改至符合安装要求(或购买材料制作,材料费和人工费由甲方负责),该整改费用由甲方负责。

  7.1.13电梯井道为钢结构,甲方需提供验收所需的钢结构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资质资料。因甲方结构现场问题不能验收的,相关责任甲方负责。

  7.2 乙方责任和费用

  7.2.1 在合同约定安装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

  7.2.2 在设备到货后,会同甲方代表根据发运资料共同对设备包装完整性和装箱数量进行清点。

  7.2.3 在正常安装期间,负责保管库房内尚未安装的设备及部件。 7.2.4 按照国家电梯安装规范及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7.2.5 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7.2.6 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建筑施工。

  7.2.7 负责为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7.2.8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整改和费用。

  7.2.9电梯在安装时的设备吊装和脚手架搭拆费用由乙方负责。 7.2.10负责签订电梯安装监检合同并支付监检费用。

  八、质量保证:

  8.1保修期:乙方向甲方提供为期24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

  8.2在免费保修期间,乙方免费每月二次维保及提供正常消耗磨损的电梯零部件和油脂(不包括照明灯具),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乙方提供有偿的服务。

  8.3如甲方违约,自行安排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调试,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质量和安全责任,以及免费保修的责任及费用。

  8.4监于电梯设备所涉及的技术条件比较复杂,为确保运行质量,电梯设备交付使用后,应由乙方进行维修保养,并由双方于保修期满日前15天签订《电梯设备保养合同》,乙方将提供完善的有偿保养服务,并在保养期内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

  九、价格调整

  如果因为甲方原因造成实际安装日期距电梯到货日期超过6个月,或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安装停工期超过3个月,则乙方有权提出安装价格上调要求,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十、司法管辖

  任何由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和纠纷,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不可抗力

  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况,包括暴风雪、闪电、洪水、台风、水灾、飓风、地震、山崩、战争、封锁、恐怖主义事件、动乱、破坏活动或其他类似的自然或社会事件。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尽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到最小,但该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设备采购合同 篇2

  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约定湖北省宜昌市葛洲坝城区订立。

  甲方: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湖北省宜昌市清波路1号

  法定代表人: 丁焰章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为满足纳米比亚DR3608公路工程施工需要,甲方与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设备的有关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1、定义

  1.1 “合同”是指双方签署的,载明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包括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投标及招标文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所有文件等。

  各合同文件应互为解释,如有矛盾,按以下排列顺序解释,排序在前者效力优先:

  (1)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各种会议纪要、双方协商同意的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同一序列合同文件,后签订者效力优于先签订者。

  1.2 “合同价格”是指乙方按照合同全面而正确地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总金额。

  1.3 “货物”是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保证正常运行的一切设备、备件、工具、图纸、资料及其它材料。

  1.4 “服务”是指按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国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等技术服务,以及与供货有关的包装、运输等附随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最终安装、运行的地点在本合同中为纳米比亚DR3608公路项目现场。

  2、合同标的

  2.1 本合同下交付的设备为1套 ,设备清单见附件一。

  2.2 配置清单见附件二。

  2.3 备件清单见附件三。

  2.4 随机资料清单见附件四。

  2.5 随机工具清单见附件五。

  2.6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特征见附件六。

  3、知识产权

  3.1 乙方保证,甲方在项目现场及所在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当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索赔时,乙方应向第三方提出其处理答复,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的和经济上的责任。

  4、标准及要求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满足以下标准及要求:

  ISO9001:20xx 。

  5、合同价格

  5.1 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与货物交付相关的国内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等技术服务以及包装、运输等附随服务的各项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5.2 以上合同价格为固定价并已含税,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充分考虑了合同履行期间的所有风险,承诺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6、付款

  6.1 本合同项下的支付全部采用电汇方式。

  6.2 首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的货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

  6.3 验收付款:货物验收合格确认无误后,付清70%的货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安排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港口。

  (1)金额为100%合同价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含抵扣联,根据甲方要求开具);

  (2)中英文装箱单两份;

  (3)由乙方出具的品质和数量证明书两份(可附生产厂文件,若属安全防护用具需补充生产许可文件);

  (4)商检换证凭条(若法定商检需要);

  7、货物包装

  7.1 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包装标准和有关国际惯例的规定,并充分考虑各国因国情不同而存在的文化差异以及相关禁忌和特殊规定,包装应均能适应海运、陆运及多次装卸要求,包装要牢固可靠、要防雨淋。对配件、散件和电气绝缘部件应采用防潮和密封装箱,对仪器仪表设备等应密封包装,并按设备型号分别包装,并有妥善的防震措施。对于刚度较小的杆件应加焊支撑以防变形。由于包装不良或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损坏的,所有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按国家有关标准标注货物的放置状态,大件或重要物件需标明吊装点和起吊方向。所有未装箱物件和货箱均应注明编号。所有标注均应按GB191-20xx《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规定用油漆喷/写在明显位置。包装箱外壁两侧应标明货物的唛头及箱体外形尺寸、共××箱、第××箱等,包装箱尺寸应控制在国内陆路运输要求范围内。货物包装要求见附件七。

  7.3 货物运输唛头中应注明每件货物的尺寸、重量、每件的编号及总件数。唛头中收货人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唛头格式见附件八。

  8、交货

  8.1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立即开始准备合同货物(含设备、随机工具、备件、随机资料),并或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国内交货地点,交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8.2 本合同交货地点为:天津港。收货人及联系方式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

  8.3 本合同下的货物运输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本合同货物采用汽车运输。乙方应以人民币按照货物价值的110%,为运抵交货地点途中的货物办理“一切险”。

  8.4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3日通过传真方式向甲方通知发货批次、装车清单、装箱清单及拟定的发货、到货日期。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起运。

  8.5 货物发送时,乙方应按附件四要求提供2套随机资料(或复印件),乙方提供的资料均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制并符合ISO标准。1套资料随货物发项目现场,1套资料发如下地址及联系人: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106室 王印朋收 。

  9、货物验收

  9.1 验收:货物发货前甲方派人员到乙方处验收,由甲乙双方按照装箱清单对包装箱进行开箱抽检,验证乙方包装箱内的供货是否满足合同要求。验收人员应在验收单据上注明抽检包装箱号及箱中合同货物的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和计量单位等基本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也应记载在验收单据上,双方参与验收的人员需在验收单据上签字认可并办理交接手续,货物交接后的保管由甲方负责。货物验收合格,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瑕疵担保的法律责任。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后,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正式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如果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和规格、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应在1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且有权索取不符合约定部分的货款。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先行电话通知乙方并承诺在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日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认同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如乙方不派工作人员参与验收,甲方应制作验收记录,并在10日内告知乙方,该验收记录视为已被乙方认可。

  9.2 甲乙双方对货物质量发生争议时,甲方可停止支付争议部分的货款,并与乙方协商提请具有相关检验检测资质的质量检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检测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经检测鉴定合格的,视为乙方交付无异议。经检测鉴定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更换,同时按照本合同第14条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0、备件及工具

  10.1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合同项下备件和工具的材料和信息。

  10.2 备件和工具应与合同设备分开独立包装,包装箱上应清楚注明标记。

  10.3 所有备件和工具在提供给甲方之前应系上标签,标签上应注明上述有关备件和工具的说明。

  10.4 在合同设备供货后的三年内,乙方应以工厂提供零配件 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设备维修和维护所需要的备件。如果合同设备在上述期限前停止生产,则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采购足够的备件;在停止生产后,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11、技术服务

  11.1货物发运前,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免费的技术培训,包括技术资料的提供、正确的使用及操作、简单的维修等。

  11.2 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后,乙方负责在项目现场或在国内通过网络进行安装、调试、拆除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和安装、运行、维修、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并保证服务质量。

  11.3 如乙方派出工作人员到达项目现场,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的国内至现场差旅费、签证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为乙方工作人员安排食宿,并提供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所在国境内的交通便利。

  12、质量保证

  12.1 乙方应保证本合同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能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

  12.2乙方应保证提交的技术文件、图纸的完整、清楚和正确,达到合同货物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要求。技术文件如有不准确或不完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进行更改或重新提供。

  12.3在货物安装、调试期间,如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的缺陷或损坏,乙方应尽快免费更换和修复并赔偿由此导致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12.4本合同下主机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全部到达项目现场并正式验收合格后的6个月,其余配件的质量保证期按照乙方提供的质量保证书条款执行(只限国内),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包修、包换、包退责任。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货物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在该质量问题解决后重新计算(只限国内)。

  12.5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材料缺陷而产生的质量问题负责。如果因上述问题导致货物发生损坏或不正常工作时,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更换或修复并赔偿由此导致的甲方的一切损失。在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后,甲方应尽快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7日内发运甲方要求更换的货物或部件到甲方国内指定地点,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12.6对无法解决的重大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到达项目现场。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能及时到达,或在到达项目现场后30日内没有解决问题,则甲方可自行处理,由此造成的处理费用及甲方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且此种处理不影响甲方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在甲方自行处理仍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照14.3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3、环境与安全保证

  13.1 乙方应保证本合同货物是由获得设计、制造许可的正规厂家生产,是成熟、可靠的机型,货物设计、制造本身不存在安全隐患,能够保证安全使用,货物的操作、维修环境应安全舒适,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

  13.2 货物在使用过程中若因设计制造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或对操作维修人员产生伤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3 乙方应保证货物制造所用的材料及包装材料符合国家及国际环保要求。

  13.4 乙方应保证货物的抗颠震、振动、防尘、噪音及坚固性等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3.5 乙方应在使用说明中说明该货物在安装、操作、使用、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预防措施。

  13.6 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项目现场进行服务时,应遵守甲方项目现场的管理规定,听从甲方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因乙方工作人员原因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违约责任

  14.1 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甲方有权按合同价格以每日0.1%的比例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14.2 如果由于乙方责任所造成的货物修理或换货而使设备的运行时间延误,则乙方除承担修理或换货的义务外,还应按合同第14.1条的规定支付违约金,时间从甲方发现缺陷之日起至该缺陷消除之日为止。

  14.3 在货物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由于乙方责任所造成的货物技术、性能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或存在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货物作贬值、全部或部分更换直至退货处理。在此情况下,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使用货物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使用不合格货物的所在工程的全部返工费用在内。

  14.4 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减违约金或赔偿款。违约金或赔偿款的扣减不妨碍甲方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也不免除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14.5 甲方未按期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以欠付的当期货款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息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5%。

  14.6.乙方承诺无违法、违规行为,如果出现不良记录使甲方无法退税,由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5、不可抗力

  15.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水灾、台风、地震等事件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履行时,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2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送达给对方。

  15.2 任何一方在违约(含预期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6、变更和修改

  16.1 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在本合同的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2)交货地点;

  (3)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

  16.2 除了上述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需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协议。

  17、合同解除

  17.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第14.3条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的,或者经过检验检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

  (2)乙方逾期交货达到30日的;

  (3)乙方逾期交货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17.2 甲方无故不支付货款,超过30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第14.5条承担违约责任。

  17.3 甲方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停建,或者施工承包合同被解除,或者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7.4 一方解除合同应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该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

  17.5 如果合同第15条所述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的实际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18、争议处理

  18.1 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约定的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附则

  19.1乙方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为非国税部门关注或预警企业的书面证明。

  19.2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按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发送至对方。一方的联系地址、邮编、开户行及账号、电话等若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19.3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4 未经甲方同意,本合同不得转让和分包。

  19.5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

  邮 编:150009

  传 真:0451-82285370

  签订日期: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地址:

  邮 编:

  传 真: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签订日期:

设备采购合同 篇3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为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实现各自经济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及招投标文件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

  二、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 大 写:人民币 万元整 大 写: 人民币 万元整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1、合同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正常运行 天,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额 %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加以变更及修改)

  2、友情链接:

  3、在每期合同款项支付前 天,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 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收货人名称:(应为签约单位名称) 地址: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

  4、货运方式:汽运

  5、乙方将合同设备运至美的工业城并经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设备交货日期。(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交货日期及何为交货:如规定供方将设备安装调试、投入使用视为交货,则对设备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时间约定明确)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提货,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 合同设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之甲方。

  6、乙方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乙方所托运合同设备提取完毕。

  7、甲方提取合同设备时,应检查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情况。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设备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设备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8、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设备,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甲方承担。

  五、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1、验收时间: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后 天 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 天内安排初步验收。设备于合同生效后 天内通过双方的合格验收并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

  六、现场服务(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1.供方现场人员应遵守需方厂规、制度,如有违规,乙方负责。

  2.供方现场人员食宿自理。

  3.需方如需邀请供方开展非质量问题处理的技术服务,供应应予协助。

  七、人员培训 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有关的工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培训,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术,以便使甲方人员正常地使用、维修保养设备。(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视具体情况加以约定或在技术协议详细约定;如无必要,可不约定)

  八、保修方式

  1、自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 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 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

  2、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3、保修期后,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设备的维修、更换,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违约金。(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3、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逾期交货超过 天,视为交货不能,乙方应双倍返回甲方已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违约金。

  4、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乙方超过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内将设备维修至正常使用的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保修期后,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5、设备未按照合同之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 天仍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 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十一、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终止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十四、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设备采购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XXXXX项目

  电 梯 设 备 供 货 合 同

  甲方:中山市嘉路华花园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日期:

  本合同于二OO八年 月 日由法定地址设于*********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发包人)与法定地址设于*************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包人)签订。

  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甲方同意购买,乙方同意出售下述电梯(以下简称产品、设备或货物):

  1、合同范围

  1.1 乙方为甲方供应中山嘉路华花园项目全部电梯,货物规格及数量详见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本合同范围包括全部电梯、轿厢内信息显示系统、随机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的设计、供应、进口报批、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及检测(包括国家及地方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合同规定的其他检测等)、协助报装报验、申领并保证获发检验合格报告书、安全检验合格证及电梯使用登记证、培训、保修期服务、技术文件交付等工作和服务。电梯安装由双方另行签订安装合同。

  1.2 以下项目为暂定项目,其价款不包含在本合同总价内:

  (1)所有乘客电梯的轿厢内二次装修;

  (2)保修期满后5年内全面维修保养服务。

  甲方根据需要可决定暂定项目是否由乙方负责,甲方决定暂定项目任何一项由乙方负责的,将相应调整合同范围和合同价款。

  甲方可决定电梯轿厢内二次装修由乙方负责或甲方另行发包,如甲方将电梯轿厢内二次装修另行发包的,由乙方负责对二次装修承包单位进行管理和协调。

  1.3 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任何电梯正常运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资料、工作、服务等,即使在合同文件、货物清单或单价细目表中未列入、未报价或所列数量不足,也均属合同范围,由乙方承担,其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4 甲方可根据工程本身和日后经营使用的需要对电梯数量、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予以适当的增减,并按调整情况和相应合同单价调整合同总价,如工作量显著增大的,并合理调整工期;乙方不得要求任何额外费用、其他索赔。

  2、生产制造厂商

  电梯应是由乙方自行生产或其向国外母公司进口的、使用品牌原厂商标的先进的成型产品。所有电梯主要部件须为本型号原设计的固定配臵,其中部分关键

  部件为进口件(详见附件七),如乙方因产品升级换代等原因需要更改配臵的,应经甲方书面同意,且更改后的配臵应比原配臵更优,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3、合同价款

  3.1 电梯产品的供货清单见附件一,本合同总金额(即供货合同价款)为RMB 。此金额已包括:本合同规定所有电梯产品(包括临时电梯)及其所有零部件、相关配件、专用工具、随机备品备件等的价款,技术服务费、技术资料和软件(含知识产权)费(含使用费)、进口报批手续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检测检验费、保管费、保险费、关税、税费等各种费用、税费、规费、利润等,电梯供货至甲方中山嘉路华花园工地现场(以下简称工地现场)所需的的全部费用,与本合同产品相连接的其它设施、设备、装臵的接口和连接所需的费用;亦已含保修费(含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费),以及办理法规、规章及有关部门规定的安装、使用电梯的所有许可、批准手续的费用,保证甲方取得全部电梯的验收证和使用证的费用。

  3.2 除甲方要求增减合同范围相应调整合同价款外,本合同价款按固定总价包干,不因其他任何原因而调整。

  4、到货及保管

  4.1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乙方提供预埋孔、件的图纸及电梯设计图纸给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按合同附件三《中山嘉路华花园电梯供货及安装进度计划表》约定的时间内将全部电梯产品运到工地现场,乙方负责运输和报关手续,承担关税(如为进口产品)、运费、保险费、其他税费等相关的所有费用。并由乙方负责按双方另行签订的安装合同约定完成电梯安装及调试。

  4.2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与甲方、总承包人(即******有限公司,下同)协调确定电梯的到货及安装时间。每次发货前5个日历天,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总承包人发货日期及拟发运电梯的数量及规格,经各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货,并与总承包人协商货物到达工地后的停放和保管事宜,按总承包人的要求操作,如场地有限的,乙方应经甲方及总承包人同意后安排货物分批到达。乙方

  未提前通知而影响货物进场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协助乙方与总承包人协商货物存放场地有关事宜。

  4.3 甲方亦有权视中山嘉路华花园工程的整体安排,要求分批或延期发货,或调整每次发货的电梯规格、数量,乙方应予配合,合同总价款不增加。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延期交货的,工期顺延。但延期交货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调整生产进度。

  4.4 保管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对进场货物进行妥善的包装、围蔽、保护等。除产品质量不合要求外,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所有已进场货物不能运出工地。

  4.5 货物送达工地后,甲方要求开箱检查的,乙方应予以配合,但甲方的检查仅是对货物外观或数量的初步查验,不减轻乙方按期交货责任及产品质量责任。如发现货物本身或其部件缺漏、损坏等,乙方应及时补齐,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6 若因甲方中途更改电梯规格,交货期将视具体情况而顺延。但以下部分更改若甲方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则交货期不变:

  1)厅门、门套、轿厢壁板、按钮等装修材料变化(采用进口材料除外);

  2)不锈钢蚀刻图案的变化;

  5、包装:

  须用坚固的新木箱/纸箱包装,如为进口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检验检疫标准及相关规定。须适合长途运输、能有效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或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6、唛头:

  乙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墨清楚地标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中山市嘉路华花园有限公司。

  7、付款条件:

  7.1 合同签署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银行按附件四格式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款30%的不可撤销银行履约保函后14天内,将合同总价款的30%付给乙方。

  7.2 每批电梯(到货电梯的规格及数量由甲方双方依4.2条确定)的曳引机及控制柜运到甲方工地现场,经甲方初步检验数量及外观无异常(仅为初步查验,不视作交付。交付按合同第7.3条款规定),且该批电梯开始安装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电梯货款金额的50%。

  7.3 每批电梯由乙方安装、调试、测试、检验完毕,乙方向有政府部门规定的电梯检测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报告书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并取得工程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使用登记证等所有相关使用电梯的许可后,向甲方申请验收,甲方有权依据工程进度和工程要求确定验收时间,经甲方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且乙方将该批电梯及其本合同第10条所述技术文件及竣工资料于交付给甲方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该批电梯货款金额的15%。

  电梯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前,乙方负责电梯的看管、维护和保养。电梯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到交付甲方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在此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使用未交付使用的电梯。

  7.4 合同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两年,电梯的保修期分别从电梯依第7.3条款交付甲方之日起算。保修期起计满一年且电梯设备及其工程无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且乙方已完成该期间相应保修责任,甲方于2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价款的2%支付给乙方;保修期起计满两年且电梯设备及其工程无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且乙方已完成相应保修责任及无违约行为,甲方于保修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价款的3%支付给乙方。

  7.5 以上各期付款,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给甲方,甲方方予支付货款:

  (1) 付款申请书及与付款金额一致且甲方税务部门认可的普通销售发票壹份。

  (2) 已达到付款条件的证明文件,其中:

  依7.2条付款应提交装箱单壹份,注明毛、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

设备采购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今甲方向乙方采购一批多媒体设备,为友好合作,特定如下协议。

  一、采购产品名称、价格和规定

  1、甲方向乙方订购的设备,共计xx台(配置详见附件:多媒体设备清单),总金额为:xxxx元。(大写:xxxx整)

  二、产品的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

  1、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配置供货,甲方按照配置单收货。

  2、验收通过标准:所有产品部件均为协议附件之约定的部件,并部件运行正常。

  3、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的品质问题,在设备没有人为外力损坏的情况下,发生的一切设备故障,乙方将按照相应配件厂商质保标准提供免费维修、免费更换等无偿服务。

  4、人为损坏和其它非自然缘故造成的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不予免费质保,但可以提供相关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货款结算

  协议签署后,乙方将设备备齐后,运送并安装到规定地点,由甲方清点验收,验收完毕后,甲方将货款xxxx元(大写:xxxx元整)一次性付给乙方,乙方同时将设备交付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和乙方应充分协商,制定本协议约定的机器配置。在配置确定后,若有任何调整影响,应及时向乙方说明。

  2、甲方有对设备的采购建议和调整的权利,并有对乙方工作的监督权。

  3、甲方有按时交付货款的义务,如甲方因未及时交付货款导致的商品交付延期或其它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配置单向甲方供货。如出现定制的配件型号或数量不齐时,则应及时向甲方说明并协商调整,如因乙方的问题而出现有品种、数量、规格、品质不符合协议规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负责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费用。

  2、乙方确保本协议中的安装、维修工作的及时到位,并根据双方约定的安装维修工作单开展工作。如因乙方的缘故给甲方带来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争议的解决

  笨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1、本协议的附件,作为协议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2、协议执行日期: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和PDF阅读器。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4.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5.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6.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合同协议网 版权所有 ©2022    京ICP备15007777号-1


网站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内通知我们,我们定会及时删除